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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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尤其当前正值冬季,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由于干燥的天气使消防工作也面临严峻的考验。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区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建发[2018]345号)、《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建建发[2018]108号)和《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建建[2018]16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建设各相关单位应按建建发[2018]345号文件的要求,立即对各自的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高大支模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隧道工程、高边坡堆土、临山临水工地、地下暗挖、顶管等的自查,对排查的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充分认识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工程抢工扫尾、施工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杜绝出现为抢赶工期进度而放松安全防范的现象,把加强岁末年初尤其是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特别要加强对高大支模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隧道工程、高边坡堆土、临山临水工地、地下暗挖、顶管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及现场实施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施工巡查、验收制度。要合理安排岁末年初的施工进度计划,坚决防范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各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消防安全加强管理。工地各区域用电要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杜绝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消防水源,安装足够数量的独立烟感火灾报警器,以确保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能有效的防止火源的扩散。同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消防疏散通道,严防火灾时人员瞬间聚集等极端情况的发生。

五、做好施工现场扬尘的治理。冬季天干物燥、风大,施工现场极易产生扬尘。各建筑工地要严格实施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露砂土100%覆盖、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运输车辆100%冲净和密闭、外脚手架100%安装密目式安全网、土方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及自拌砂浆。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建筑工地及地铁工地安装扬尘监测设备。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垃圾。

六、严格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特点,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物资准备。严格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科学有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8年12月24日


 

抄送:市建设局、市府办城交处、市安监局、越城区质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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