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管控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4  08:5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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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市直在建工程疫情防控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成立5个督查小组开展工作,现明确分组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督查分工

第一督查小组:

组长:杜铮铮  组员:监督二科工作人员(质安中心提供车辆保障)

负责工程: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绍兴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中国气象博物馆项目(筹)、绍兴市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绍兴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绍兴市文理学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名家工作室、访客中心、大禹陵景区(公祭典礼)提升项目二期

第二督查小组:

组长:施国强  组员:监督一科工作人员(质安中心提供车辆保障)

负责工程:古城入口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蔡元培广场(纪念馆)项目、绍兴市聋哑学校易地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城南派出所异地改建项目、绍兴中专扩建工程

第三督查小组:

组长:干继红  组员:市政一科工作人员、稽查支队工作人员2名(稽查支队提供车辆保障)

负责工程:大禹陵景区(公祭典礼)提升项目一期、城南大桥拓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智慧快速路越东路1标、2标

第四督查小组:

组长:周宇 组员:安监一科工作人员(稽查支队提供车辆保障)

负责工程:智慧快速路二环北路、329国道、308省道全线

第五督查小组

组长:潘浩  组员:市政二科、安监二科工作人员、建管中心工作人员2名(建管中心提供车辆保障)

负责工程:轨道交通1号线所有工程

二、督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督查市直各建设工程有否擅自开工;

(二)对即将开工的工程做好相关开工条件的指导服务工作;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0年2月3日

(三)对已开工的工程按《关于加强全市建设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绍市建设〔2020〕16号)精神,严格落实“十二个必须”;

(四)各组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报告;

(五)房建、市政、智慧快速路的每日防控日报表及相关数据收集统计由周宇负责,轨道交通工程由王昆负责。周宇同时负责所有工程的日报表及相关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将每日汇总上报情况反馈给各督查组;

(六)督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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