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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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等 4 家企业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 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等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88093060 附件:批量信用修复公示企业名单表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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