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工程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
||||||||||||||||||||||||||||||||||||||||||||||||||||||||||||||||||||||||||||||||||||||||||||||||||||||||||||||||||||
|
||||||||||||||||||||||||||||||||||||||||||||||||||||||||||||||||||||||||||||||||||||||||||||||||||||||||||||||||||||
绍市质安〔2021〕01号 各有关单位: 12月29日,杭州市西湖区浙大玉泉校区北门对面人行道发生一起路面塌陷事件。为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路面塌陷事故发生,确保市直工程安全、稳定、高效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1月中上旬开展市直工程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以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深基坑、盾构区间为重点,深入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城市地下空间作业区间沿线或周边环境安全监测情况、施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情况。 二、参加人员 市质安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中铁五院)相关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次巡查的重点内容(详见附表1),开展认真、扎实的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备查。 2、各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提前将内业资料整理归档,集中于施工单位项目部会议室备查。 3、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形成检查通报,建设单位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并按照通报要求时间书面反馈至我中心。 附件:表1 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 表2 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汇总表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1月6日 表1 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表2 防范路面塌陷专项安全检查汇总表 检查部门(单位): 报送时间: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