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2020年一至四季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1-01-14  08:5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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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内容与要求进展情况
1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篇。1.上报政务信息151篇,录用118篇,分别为国办1篇(批示1篇),省两办10篇(批示3篇),省建设厅59篇,市委办24篇、市府办24篇。
2.信息报送在同一考核级别单位中列第一梯队。2.市委办、市府办完成比例分别为100%,128%。
3.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一万人以上。3.公众号关注人数10417人。
4.推送信息200条次以上。4.推送微信421条。
21.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速10%以上。1.1-11月,全市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同比增长-1.9%,全省第五。
2.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率95%以上。2.1-12月份我局预算执行率为80.26%(其中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1.48%)。
3.成立局结算中心并正式运作。3.局结算中心已正式运行。
31.加强“清廉城建”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不发生被上级通报、查处的当年案例。1.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台账资料梳理,做好市纪委来我局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相关工作。
2.“企业评部门 群众评行风”评议位次不低于2019年度。2.完成2020年度清廉机关创建申报工作。
41.出台《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35岁左右及以下的局管干部达到17%以上)。1.已出台《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目前35岁左右及以下的局管干部达到20%。
2.制定局机关内部“三定一评”方案,开展处室(单位)考核评价排名工作。2.已制定局机关内部“三定一评”方案;修订印发《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51.制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教育方案。1.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下发《关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促进党建工作上新台阶的通知》。
2.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天。2.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共组织24次(12.5天)局党委中心组学习。
3.开展城建讲堂业务讲座10期。3.举办10期城建讲堂。
6完成44个城中村和8个城市旧住宅区拆迁(征收)305万平方米。(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中村和城市旧住宅区拆迁(征收)52个村居、305.5万平方米)全市城中村拆迁和城市旧住宅区房屋征收已签约12846户、533.1万平方米,完成率174.5%;已腾空12846户、533.1万平方米,完成率174.5%;已拆除12592户、488.3万平方米,完成率159.8%,完成投资421.2亿元。
71.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143套、基本建成9823套、竣工9823套、交付入住9823套。1.截至12月22日,新开工11233套、基本建成9833套、竣工9833套、交付入住9833套,完成率均为100%。
2.实现2011-2015年开工建设的棚改安置住房竣工率95%以上、交付入住率85%以上,2016-2017年开工建设的棚改安置住房竣工率80%以上、交付入住率70%以上。2.截至12月22日,2011-2015年开工建设的棚改安置住房竣工率91.8%、交付入住率77%,2016-2017年开工建设的棚改安置住房竣工率94.5%、交付入住率74.4%。
81.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社会救助家庭,1个月内予以主动保障。1.2月会同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快城镇住房救助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共排查城镇低保、低边家庭4803户,已累计主动保障符合条件的230户城镇住房救助家庭。
2.做好柯桥、上虞两地新增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试点工作,达到部省验收标准。2.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工作的通知》,柯桥、上虞开展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试点,成效显著。
91.及时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90户。1.结合今年公租房扩面要求,加大租赁补贴力度,截至12月底日,已新增租赁补贴发放2.15万人。
2.实现各县(市、区)公租房累计保障人数占城镇常住人口数的比例不低于1.2%。2.指导各地出台公租房扩面保障政策,实施灵活保障。截至12月底,全市已累计保障4.96万人,平均覆盖率1.44%。
3.及时完成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3.根据部省下达审计整改问题清单,重点为5个资金和住房闲置问题,4个资金闲置问题已整改完毕,1个住房闲置问题正在整改。我局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日报制考核,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整改,确保12月底前完成整改。截至12月22日,3891套闲置安置余房已整改3277套,整改完成率84.22%;其中大督查发现的3012套闲置安置余房已整改2398套,整改完成率79.61%。
4.9月底前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历史成效数据的补录工作。4.住房保障历史成效数据即公租房实物配租数据已实时更新并推送至省系统。
101.确保公租房申请等保障事项线上受理率达到80%。1.指导各地增加网办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已按省建设厅要求同步实施公租房保障政务服务2.0。
2.做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2.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工作的通知》,柯桥、上虞开展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试点,成效显著。
3.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规划计划编制、信息公开、财政资金绩效考评、信息宣传报送等其他重点工作。3.已完成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评审,待人口等涉及其他部门数据确定后可定稿。
4.做好地方自建管理系统与全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的联通、交换工作,确保数据交换及时、全面、准确。4.已建立联络机制,每周核查基础数据情况,确保数据交换及时、全面、准确。
111.主城区新建快速路开工2.1m,续建49.8m。1.快速路续建部分
2.牵头推进快速路建设,开工建设二环南路、越东路二期、二环西路二期快速路,越东路及南延段快速路建设完成55%,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快速路建设完成60%,329 国道(市区段)快速路建设完成 60%,二环西路快速路建设一期完成40%,越东路(三江路—规划曹娥江大桥)快速路建设一期完成15%。(1)越东路一期:形象进度至65%,当年累计完成投资311175万元。
3.继续推进越东路一期、329国道、二环北路、二环西路智慧快速路建设,年底完成形象进度至55%,完成投资73.7 亿元。(2)二环北路:形象进度至66%,当年累计完成投资200400万元。

(3)329国道:形象进度至67%,当年累计完成投资171040万元。

(4)二环西路:一期形象进度至45%,二期进场动工,当年累计完成投资93000万元。

2.快速路新建部分

(1)越东路北延:形象进度至27%,当年累计完成投资19604万元。

(2)二环南路:形象进度完成至4%,当年累计完成投资13000万元。

(3)越东路二期:当年累计完成投资1730万元。完成开工典礼、保通道路开始施工。
12推进交通治堵,打通3条联网路:越城区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柯桥区绸缎中路<张溇段>、镜湖新区官渡路二期。1.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完工。
(主城区建设联网路2条)。2.官渡路二期工程:完工。

3.绸缎中路(张溇段):完工。
13主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m;城市(县城)道路长度30m;城市(县城)路网密度6.3m/㎡计划主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5公里,已完成27.93公里,完成率559%。计划新增30公里城市(含县城)道路长度,全市已完成71.96公里,完成率250%。
141.完成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考评(n)。1.已完成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考评。
2.城市建成区新增海绵城市面积22.2平方公里。2.全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26.745平方公里,完成率120.5%,市区建成区37.2%,诸暨市建成区25.7%,嵊州市建成区26.54%,各区县市正在进行建设效果评估工作。
3.启动实施1个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3.已实施镜湖直江项目、诸暨高湖综合开发项目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
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区建成区25%以上及诸暨市、嵊州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m)。
151.开展美丽城镇建设,实施设施、服务、产业、品质、治理等五方面提升行动,全年建成8个美丽城镇。1.根据省美镇办要求,做好全省第四季度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相关工作。
2.推进14个省级美丽城镇样板创建,同步启动其他乡镇美丽城镇建设。2.做好对区、县(市)美丽城镇建设年度考核初审工作;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市)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定;组织做好省办对我市考核台账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

3.总结全市美丽城镇建设2020年工作,并梳理2021年重点工作思路。

4.对全市撤并的老集镇进行全面摸排,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上报。

5.截至目前,全市2020年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完成投资进度100%以上。
16主城区新增停车位50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000个。现主城区新增停车位已完成5455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210个),完成率分别为109%,121%。
(l新增停车位4000个)
17打造各类生态绿道70公里。已完成各类生态绿道建设104.3m,完成率149%。
(j新增省级绿道70公里)
181.新增绿地18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0公顷,郊野绿地3公顷。立体绿地1公顷。乔木种植面积占城市新建项目绿地面积40%以上。1.完成新增绿地188.34公顷,完成率104.6%;
2.新建供水管网4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0公里。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人口4.5万人。2.已完成新建供水管网67.79公里,完成率169.5%,改造供水管网38.688公里,完成率129%。城乡供水一体化已覆盖人口4.6267万人,完成率103%;
3.完工1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0.8万吨/日)。3.诸暨次坞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该项目总体进度100%。
19按时完成供气扁平化改革,按照市政府责任分工完成城燃企业规模化改革、反恐怖机制建设任务。我市燃气主管部门为综合执法局,已与省厅沟通,在年终考核时此项由综合执法局提供。
201.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动态新增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和其他危房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治理改造,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省农房信息管理系统同步录入;完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新建农房质量管理和老旧房屋源头治理。1.农村困难家庭危房:累计发现新增户数1947户,累计鉴定户数1947户,确认户数1947户,其中C级1450户,D级497户;累计完成改造1947户,改造完成率100%,其中C级完成改造1450户,改造完成率100%,D级完成改造497户,改造完成率100%。
2.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做好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不发生一起危房伤亡事件。2.其他农村危房:发现新增户数0户,鉴定户数0户,确认户数0户,其中C级0户,D级0户;当月完成改造0户,其中C级0户,D级0户。
211.开展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落地试点2个。1.完成诸暨市五泄镇西皇村、嵊州市甘霖镇施家岙村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落地试点申报工作。
2.诸暨市、嵊州市根据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一个以上示范农房项目。2.诸暨市:已编制完成浬浦镇马郦村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编制,已完成一期安置房18幢36户建设,完成村办公楼1幢;二期计划建设安置房13幢26户。

3.嵊州市:已编制完成长乐镇小昆村村庄设计和试点方案,摸排出25个示范农房项目个数,其中居民试点21个,集体房屋试点4个,形成初步方案,提出5套小昆村农房新建民居设计方案,7套原有民居修缮方案。
221.出台《市级传统村落评价标准及申报认定办法》,公布第一批市级传统村落名录(j)。1.已出台《绍兴市市级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办法》,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公布了绍兴市列入第一批绍兴市市级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
2.拍摄一部传统村落保护宣传片(m)。2.对接传统村落保护宣传片拍摄相关事项;2019年启动的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建设,已完成总投资额100%,并进行了省级验收;
3.实施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20个(m)。(启动实施1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3.2020年启动的12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规划编制已完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总投资额72%;
4.完成5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4.5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5个村已完成规划编制,其中4个村已完成评审;
5.开展2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工程。5.2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工程已完成总投资额76%。
23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订设施建设计划。梳理核实各地上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计划,配合市综合执法局考核2020年各区、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41.实施116个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完成96个小区,力争完成40个示范小区改造(o)。截至12月15日,已完成全市96个小区改造,完成率为100%,其中越城区50个,完成率100%;柯桥区10个,完成率100%;上虞区15个,完成率100%;诸暨市6个,完成率100%;嵊州市8个,完成率100%;新昌县7个,完成率100%。
2.改造1166户,改造42栋,改造建筑面积9.46万平方米,改造小区6个)
(jl改造小区6个)
3.全年完成96个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
251.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1.前三季度全市建筑业省内产值1389.2亿元,同比上升1.9%,比二季度提升7.6个百分点。
2.全市建筑业产值增长3%以上。2.目前已获“鲁班奖”5只,(总承包1只,参建4只)、“国优工程奖”4只(总承包2只,参建2只),已获“钱江杯”13只、“白玉兰杯”等其他省级奖项38项。
3.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国家级奖项3个,“钱江杯”、“白玉兰杯”等省级奖项50个。3.已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16份。配合住建部开展业绩核查,配合省建设厅开展建筑业二级资质及监理资质“双随机”检查,开展市级层面建筑业资质“双随机”检查。
4.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4.已组织开展全市预拌砂浆质量专项整治,查处不合格批次6个,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5.组建绍兴在沪建筑业企业联合会。5.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相关文件,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相关文件,同时将资质审批系统纳入省政务2.0统建系统。目前已开始系统测试。

6.《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废止,同步出台《绍兴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业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绍政办发(2020)36号)。

7.完成绍兴市建筑业协会换届工作。

8.完成绍兴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
26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率达到100%,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建议整改率达到100%,不发生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泄密案件以及扫黑除恶工作问责事件,并完成行业乱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行业乱象问题自查和整治覆盖面达到100%。1.下发《绍兴市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参加市扫黑办召开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八次工作会议;
3.5月13日参加全省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4.6月10号组织召开全市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5.7月22日参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专题布置会;
6.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赋分达标办法》开展了自评;
7.参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会,市建设局围绕“如何推进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作主题发言;
8.参加省厅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并就行业乱象整治和健全长效机制方面作工作汇报;
9.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对各区、县(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三季度达标赋分;
10完成扫黑除恶三年工作总结。
271.完成省建设厅、市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任务,对发生的亡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开展“一案双查”;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总体情况:①完成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年度考核台账和总结材料上报工作;②今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对今年发生的2起亡人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一案双查”,并进行警示、约谈和全市通报。本月进展情况:①印发《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实施方案》;②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检查;③印发《关于征聘绍兴市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的通知》;④组织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交流嵊州开元名都大酒店项目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经验做法,共计200余人参加;⑤完成省安委会对我局20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⑥完成省建设厅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迎检工作。
272.牵头完成市下达的“无废城市”创建任务。“无废城市”创建方面:①完成《市建设局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编制并提交市无废办;②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推广,废弃泥浆稳定土产品在全省率先获得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③《废弃泥浆再生利用规范》(DB3306/T031-2020)地方标准于12月2日发布,12月10正式实施。
281.研究出台《绍兴新型冠状病毒防疫临时观察点安置区建设导则》,加强对观察点建设的指导。1.2月6日出台印发《绍兴新型冠状病毒防疫临时观察点安置区建设导则》。
2.研究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复工管理实施意见》,及时有序抓好工地复工工作。2.2月7日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建设工程开复工审批管理实施方案》。
3.严防死守,直管工地不发生重大疫情事故。3.截截至12月20日,整个系统、行业均未发现确诊、疑似病例人员。
4.(新增)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市蓝天办交办的任务,全力保障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现,确保我市国控点考核全省地市排名优于或等于第9位。4.扬尘防治:①起草印发《绍兴市建筑施工领域“铁拳治尘”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国控站点三公里范围内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②牵头组织四个巡查小组每日对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并汇总扬尘污染问题日报表上报市蓝天办,截至12月20日,各巡查小组已检查工地1084家(次),发现问题1265条,出具限期整改单398份,停工整改单27份。③最终考核结果以市蓝天办通报为准。
29举办一届高规格、有影响力的论坛(第二届鉴湖论坛)。圆满完成鉴湖峰会举办工作。
30构建手段最新、监管最严的“智慧勘察”信息化监管平台。 监管上水有新提升,已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
311.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7.92万平方米,完成率119%。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5.82万平方米,完成率127.4,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8项,完成率100%。
2.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
3.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8项。
32完成物业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地方立法相关工作。1.物业管理立法:已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传统村落保护地方立法:已收集上位法及其他省、市相同类型的条例或规定,已按时上报相关调研材料。
331.信访总量只减不增(2019年总量基数为30件),信访积案化解争取实现突破。1.市信访局下达的今年信访积案指标2个(冯洪流及孟祥华户),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
2.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化解工作,不发生一起较大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2.截至12月20日,赴省厅登记信访总量为18件。

3.关注本地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网络舆情动向,通过摸排,预测并上报市委网信办建设系统网络舆情风险点。
34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90%以上,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达到 50%,市县两级监管事项主项的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到 100%(零申报事项除外)。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截至目前,今年我局掌上执法次数38次,掌上执法率达100%,其中双随机抽查任务次数25次,计划覆盖事项13项,已覆盖事项13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达到100%,即时检查次数13次,市县两级监管事项主项的监管行为覆盖率100%。
35按规定办理投诉举报案件,投诉举报案件处置率达98%以上,上级督办案件按期回复率达100%,本级稽查案件办结率达100%,本级督办案件办结率达98%以上,调查处理结果适当。截至目前,投诉举报案件处置率达100%,上级督办件6件,按时回复率达100%,本级稽查案件2件,办结率达100%,本级督办案件办结率达100%,调查处理结果适当。
36“办理建筑许可”测评全省排名不低于第6位。1.协助完成我市2020年“办理建筑许可”样本框的收集上报工作。
2.协助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市本级(三区)工程建设相关中介和不动产交易相关中介样本框的收集工作。
3.做好绍兴市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月度落实情况、四季度营商环境进度及优化营商环境年度总结报送工作。
371.完成与省厅四库一平台等外部平台数据对接,接入各处室存量数据。1.做好“智慧建设”平台在市直项目及相关建筑企业的试点工作,通过电话、微信、QQ群等多种渠道,做好对企业的使用指导工作,确保平台企业端与政府端互动运转顺利。
2.完成局系统内部处室推广应用。2.调研局住房保障处、局工程处数据对接需求,推进移动端办公模块功能开发并与浙政钉对接。
3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施工图分类管理、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审批等改革措施,确保纳入改革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100%网上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间90个工作日以内。1.牵头起草印发《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初稿)>意见的函》,在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开展意见征求工作。
2.会同局科技处召开全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专题培训会,通过系统功能介绍演示、现状问题交流等形式,开展系统上线应用动员工作。
3.继续配合做好全省统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的融合升级,实现投资在线平台3.0应用4个100%。
4.截至目前,纳入改革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实现100%网上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间在90个工作日以内。
39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网上受理率达到80%,落实行业“数据高铁”建设任务,完成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及数据治理。1.牵头做好我局政务服务2.0(审批端自建)事项的灰度配置、事项同步及上线工作。
2.牵头落实政务服务2.0半管控事项的审批端对接工作,并就未列入省建设厅本年度改革范畴的事项,向市大数据局作出解释说明。
3.做好政务服务国家评估工作相关指标的整改提升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对标先进、深挖潜力,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即办率从75%提升至81.25%、承诺压缩比从91.22%提升至93.05%。
4.按照市数转办要求,牵头做好我局2020年以来未发生办件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反馈工作,对照事项清单逐一确认情况并说明具体原因。
5.按照市大数据局对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检查结果(绍兴)的反馈情况,牵头落实对应事项内容的整改完善工作。
6.截至目前,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已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全部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从《绍兴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六)》情况看,我局网上受理率达到100%。
401.有效实施“一城一策”方案,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10月9日以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从严格执行“限地价、竞配建”政策、严格实行“双备案”制度、严格分期销售管理、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等五个方面,对市场进行有效调控。
2.出台《绍兴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实施方案》。2.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完成编制“一县一策”方案,尤其是被列为重点县(市)的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目前,柯桥区、诸暨市和新昌县已通过属地政府会议审议,准备提交市政府备案;其他各地正在准备上会。
3.绍兴市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年同比增长不超过5%。3.已完成《绍兴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并向省政府备案。同时,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预计1月底前完成。
4.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同比增长3%。4.1-11月,绍兴市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4.8%,位列全省第三。
5.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5%。5.1-11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1%,位列全省第四。

6.三季度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4.4%。
41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全年完成150台电梯加装。截至12月21日,全市已开工223台,开工率148.7%,其中168台已完工,完工率112%。
(j所辖县(市、区)都要开展住宅加装电梯,全市新增住宅加装电梯100台以上)
42全市住宅小区党组织领导的多方议事协商服务机制覆盖率达60%以上。住宅小区党组织领导多方议事协商服务机制覆盖率100%。市、区(县、市)两级分别会同组织部门、民政部门等出台党建引领住宅小区文件。同时,完成26个“红色物业”试点工作。
43抓好小区物业“关键小事”。1.继续做好物业企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2.《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月起施行。
3.完成本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核审工作。近期,省建设厅公示了一批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等级情况,本市151家上榜,其中A级以上9家,同比去年增长200%。
4.完成2020年全市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公布及发文工作。
44对已鉴定的城镇危旧房,非实质性解危数下降5%;不发生一起危房伤亡事件。1.全市城镇存量危房499处(越城区核增1处),按市定目标总体实质性解危数增加25处以上(即非实质性解危数下降5%)。全市已完成44处(越城区4处,柯桥区1处,上虞区4处,诸暨市25处,嵊州市5处,新昌县5处),地区目标及全市总体目标均已提前完成(全市总体完成率176%)。
2.完成全市用于防疫隔离点的城乡房屋使用安全排查59处(近期新增6处,均实地检查),均已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并录入系统;全市公共房屋信息调查工作已录入系统8038处。其中,共计新增疑似丙类隐患72处,均已核鉴录入省系统(其中26处为B级),新增隐患共计46处,目前均已完成解危工作;全市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信息调查工作目前已存入系统共计463个(已全部审核完成);转移人员基础信息排查赋码工作基本完成(据《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全市相关城乡危房人员3792人,该数据动态变化);城镇危房业主信息调查登记工作,全市共计须调查录入337处(省系统动态核减),已全部完成。
45引进第三方力量,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全方位精准化“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处于受控状态,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质量事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构建轨道交通“三位一体”质量安全监管体系)1.常驻专家本月开展工作3次,巡查在建城市轨道交通所有标段,对重要风险点(城市广场站-塔山站区间盾构掘进遇人防巷道、凤凰路站高压线下钻孔桩围护部分变形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2.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项目部工作正常开展,巡查所有标段,按时上交周报、月报、季报。
461.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省标化达标率超30%以上。1.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省标化计划报送率已达30%以上;
2.工程质量省优标准达标率超30%以上。2.在建工程质量省优标化计划报送率已达30%以上;
3.建立省级专家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机制,每季开展一次。3.完成第四季度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4.每月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业绩考评,按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快速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排名,开展考评末位约谈机制。4.发布第三季度比学赶超排名并表彰排名靠前标段;
5.全面推广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监管体系,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现场会。5.检测信息化平台试运行已完成,8月1日已正式实施,11月24日已召开全省座谈会。



注:由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业绩考评内容已包含在比学赶超考评工作中,不再单独发布质量安全文明综合业绩考评。
471.构建智慧快速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开展市直在建工程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发出停工通知单3份、限期整改通知单4份。建立扬尘管控网格化管理。联合城投集团开展智慧快速路工程钢结构现场拼装质量和吊装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智慧快速路工程钢筋加工场专项检查,原材料抽检全部合格,机械连接等问题以下发通知单落实整改;。
2.智慧快速路施工区域扬尘在线监测仪安装100%,扬尘监控技术数据100%达标,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全面落实7个100%。2.智慧快速路7个标段扬尘在线监测仪安装已全部安装,近期监控数据100%达标,施工现场基本落实7个100%。
3.快速路全线安全文明施工省标化达标率60%以上。3.快速路全线已有70%以上的标段申报了省标化创建计划,创建工作正在开展中。
4.制定智慧快速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实施要点,并100%监督落实。4.已制定《智慧快速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实施要点》并100%监督落实。
5.利用BIM技术建立智慧快速路部品与构件质量监管物联网体系,确保智慧快速路质量安全趋于受控之中。5.已利用BIM技术建立智慧快速路部品与构件质量监管物联网体系,BIM技术物联网体系的实体应用已进行了对接,已开始实施快速路部品与构件的质量监管。8月份新增安全巡更板块,用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之间流转,主要作用是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全面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81.编制建设工程消防分部分项验收技术规程。1.省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仍需按照正式发布的内容对技术规程进行调整和完善。
2.制定发布消防工程验收程序和标准。2.将按照省建设厅正式发布的《暂行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后发布程序和标准。
3.组织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人员开展消防施工和验收技术标准培训。3. 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消防工程相关政策和规范。
4.消防验收“七个工作日”审批完结率100%。4.本月无消防验收(备案)工程。
49开展全市疫情防控、消防、房地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检查和商品混凝土质量抽检,形成通报材料12份以上。已完成全市疫情防控、消防、房地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检查和商品混凝土质量抽检,共12次,向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专项执法检查通报12份。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39份。
501.完成建设工程档案在线接收系统开发和试运行。1.完成建设工程档案在线接收系统试运行,基本达到预期功能。
2.完成1.5万卷左右馆藏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2.2020年度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于12月18日通过总验收,共计完成数字化加工馆藏城建档案16685卷、折合A4总页数为2500112页。最后一笔15万项目经费已结清。
511.全市创建15个实名制管理示范工地。1.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绍兴市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示范工地的通知》(绍市建设办〔2020〕108号),表彰21个实名制管理示范工地。
2.组织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活动。2.进一步优化实名制管理平台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功能,并开发统计、查询、看板功能。
3.不发生一起因欠薪问题引发的到区、市政府的群访事件。3.根据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在建工程全面摸排检查工作,参加人社局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半月例会,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4.召开市直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工作部署会。通报了近期相关工作情况,对双节期间的清新维稳工作进行部署。

5.及时处理市直项目农民工工资投诉,无群访事件发生。
521.做好《浙江省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参编工作,3月底前完成专家组审定,10月1日起全省执行。1.《浙江省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定额》已编制完成。
2.完善工程履约保证、支付保证保险办法,使共保体主体达2个以上。2.已归入局工程处综合保险工作,目前正在调研。
531.持续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8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面积达400万平方米。截至12月20日,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937.45万平方米(其中民用建筑面积824.88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为31.2%。
2.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到30%以上。
54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达40万平方米以上,钢结构农房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指导柯桥区完成2020年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任务。截至12月20日,全市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41.55万平方米,其中农房面积2.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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