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直建设工程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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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28号)精神,2021年度市直建设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答辩工作将于10月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资格审查,金丹丹等43人需参加面试答辩(名单详见附件1),需面试答辩人员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参加建设工程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二、面试答辩报到时间地点:请于10月23日8时10分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1楼1112候考室门口),经验证、亮码(浙江或绍兴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14天内有省外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到指定的候试室报到。逾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答辩资格。

请面试答辩人员仔细阅读《面试答辩考场规则》和《配合防疫须知》。(详见附件2、附件3)

三、面试答辩参考资料: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处下载


附件:

附件1面试答辩人员名单.docx


附件2答辩考场规则.docx


附件3配合防疫须知.docx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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