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029/2021-005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市建设办〔2021〕129号 |
文件登记号: | ZJDC16—2021—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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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建规局,镜湖新区开发办,各区、县(市)建设局,上虞区建管中心,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号)和《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绍市建设办〔2019〕50号)有关要求,对本部门2021年10月1日前制定(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并主办)和原市建管局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共1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附件: 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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