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工程预制构件生产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8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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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提升预制构件的质量品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于2021年10月15日-10月19日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等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了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涵盖了建设单位合格名录中目前在产的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浙江翔宇地铁工程有限公司、中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盾构管片生产企业,抽查绍兴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02标、04标、05标的盾构管片生产施工技术资料和1号线部分标段的混凝土实体结构质量情况,并延伸检查了智慧快速路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绍兴市城投建筑工业化制造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围绕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情况和实体质量抽测情况等内容展开,通过查看现场、抽查资料、回弹检测、原材料抽检等手段查证企业质量控制状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质量管控情况:企业质保体系基本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执行的规范标准有效;近期原材料进场及复试、混凝土抗压抗渗检测、混凝土耐久性检测等台账资料基本齐全;管片模具校准、模板及钢筋混凝土分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基本符合要求;管片外观尺寸、抗弯性能、抗渗漏性能、预埋件抗拔性能、三环拼装等成品性能指标检测基本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二)实体质量抽测情况:现场抽测管片厂、城投建筑工业化制造有限公司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部分标段所使用原材料钢筋3组、细集料6组、粗集料6组,检测均合格。现场回弹检测盾构管片8组、智慧快速路预制构件3组、1号线部分标段实体混凝土强度12组,共计23组,回弹强度均符合设计要求。

三、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部分企业在成品保护、外观标识、资料留档、试验频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问题有:

(一)预制构件外观质量,成品堆放等方面有待加强。部分管片成品气孔和浮浆较多,缺棱掉角现象普遍;部分管片堆放过高,管片上下枕木垫块摆放随意,未设置在一条轴线上。如检查发现个别厂家管片最高堆放6层且部分枕木垫块破损,管片直接着地。

(二)预制构件厂台账资料不完整。部分报验表未及时签字审批,如永和管片厂部分见证取样记录表中见证单位、见证人盖章签字不及时,中亚管片厂部分粉煤灰见证取样记录表缺少取样单位盖章和质检工程师签字;部分钢筋原材料未保存合格证明资料;部分设备核验资料不符合要求,如检查发现翔宇管片厂部分设备标定不及时,部分管片生产设备缺少产品编号和设备代码。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部分标段施工技术资料有缺失。部分检测报告不规范,如1号线土建12、13标段砂、水泥等原材料检测报告中未录入见证单位、见证人等信息;鉴湖停车场工程个别砂原材料检测缺少氯离子含量检测项目且检测报告未注明工程名称,部分混凝土施工配料通知单资料不完整,人员签字缺失。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向市轨道交通集团、京越地铁公司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等进行了反馈,并要求落实整改。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严格按要求配置和生产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场所、设备,进一步加强对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完善成品出厂检验和标志标识,加强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控,确保我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智慧快速路预制构件以及实体混凝土质量可控,严禁不合格预制构件、混凝土用于工程实体。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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