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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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质安〔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切实防范市直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中心决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市直在建各房屋建筑、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和履带吊、龙门吊、架桥机等流动式起重机械。 检查时间 2021年3月8-3月12日 检查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台账。 2.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确认相关台账资料。 3.各类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自查、自检台账及日常维保台账。 4.各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各类起重机械施工现场运行安全状况。 相关要求 1.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完成自查并形成记录备查。 2.我中心将邀请起重机械专家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参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届时我中心将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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