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绍兴市智慧快速路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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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质安〔2021〕14号

各智慧快速路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绍兴市智慧快速路工程的质量管控水平,切实提高道路工程的实体质量,我中心起草了《绍兴市智慧快速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日      

绍兴市智慧快速路道路工程

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确保智慧快速路工程的施工质量,我中心根据相关法规文件及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对路基、路面基层和沥青面层提出如下管理要求和措施。

一、 路基工程

智慧快速路工程采用宕渣填筑的路基应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2019)等规范要求执行;采用灰土或路面结构翻拌处理填筑的,参照相关规范及文件执行。

原路基需利用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各方主体明确重做、保留路段的标准和范围,出具确认手续,并留置原状路面的影像资料。

路基填筑前,施工、监理单位应提前谋划,确定原材料来源,严格控制宕渣级配(粒径)、含泥量、石质及强度。每车卸料前,监理单位应对来料进行质量验收并留置影像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作退场处理。

路基分层压实情况要求进行举牌验收,举牌内容为本次隐检的路段桩号、压实层位、虚铺厚度和压实厚度等,举牌验收形式参考《绍兴市智慧快速路工程举牌验收制度(试行)》文件要求。每段宕渣路基完成后,监理单位需通知质监员进行监督抽查,利用18t以上的震动压路机进行重复轮迹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二、 路面基层工程

(一)级配碎石基层

级配碎石基层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7.7条规定。

重点控制级配碎石的级配、层厚,施工、监理单位需对料场及原材料进行验收,留存级配碎石样品,样品需封闭透明盒内公开存放,不得随意变更。

(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应采用厂拌后运至现场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等的相关规定。

1.拌和站。自建或租用拌和站应在料仓、拌合设备等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开拌前各方主体应按附件1进行条件验收。

2.原材料样品。各类原材料需经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各拌和站必须留存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涉及的主要原材料样品,供质量控制比对,原材料样品需封闭透明盒内存放,不得随意变更。

3.试验段(实体样板)。各标段不同拌合站供应的水泥稳定碎石,应按要求进行试验段施工,长度宜为一个封闭路段内的整幅或半幅。各方主体应对试验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铺开施工。试验段成果作为实体样板,后续施工与实体样板质量不符的应作鉴定或返工处理。如遇重要原材料或级配等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试验段施工及验收。

4.驻厂。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驻厂制度,驻厂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把进料质量关,加强对原材料检验、严格控制水泥剂量和含泥量等重要指标,并留存原始计量小票。

5.相关检测及验收。在按要求完成养生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每段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进行检查,并通知质监员对成品取芯和弯沉试验进行监督抽查。无法取出完整芯样的或厚度不符要求的,应返工处理。考虑到智慧快速路工程路线长、半幅施工半幅通车等原因,在几个连续路段完成相关检测并符合要求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中间结构分批验收,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依据。

三、 沥青面层工程

沥青面层应采用厂拌后运至现场摊铺,过程控制及施工质量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等规范要求。

(一)拌和站。施工前,各方主体应按照附件2对拌和站的拌和设备、料仓等进行开拌前条件验收,确保拌合站具备设计文件以及规范要求的质量控制和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较完善的可视化监控系统,对料仓、储油罐的进出料及拌和过程进行监控。

(二)原材料样品。各类原材料如沥青、集料以及添加剂,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并经现场取样复试或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各拌和站必须留存沥青各面层涉及的主要原材料样品,供质量控制比对,原材料样品需封闭透明盒内存放,不得随意变更。

(三)试验段(实体样板)。 各标段在沥青路面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段铺筑,长度宜为一个封闭路段内的整幅或半幅,检验各种施工机械类型、数量及组合方式是否匹配;验证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设计,提出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和最佳沥青用量。摊铺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完整的试验段验收总结,经各方主体同意后,方可大面积施工。试验段成果作为实体样板,后续施工与实体样板质量不符的应作鉴定或返工处理。

(四)驻厂。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驻厂制度,驻厂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把进料质量关,重点对沥青拌和站的原材料进场、存放、拌和参数、添加剂、出料温度等进行严格控制,及时留存影像资料,并留存原始计量小票。

附件1

智慧快速路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开拌前条件验收表

工程名称


地址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验收

类别

内容

验收要点

施工

自检

结论

1

材料

集料

JTG/T F20的3.6和3.7



2

水泥

JTG/T F20的3.2



3

设备与

环境

拌和设备

拌和设备应在标定使用期限内



4

具有独立、足够的料斗分档控制进料



5

水泥料仓应配备计重装置并配备计量打印装置



6

原材贮存

应严格按照粗、细集料应根据配合比要求进行分档隔仓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7

场地

具有较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

场地应安置在地势相对较高的位置,并做好排水设施。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厚度应不小于200mm



8

运输距离

应充分考虑运输距离及交通堵塞等因素,控制加水到终压时间,确保不超过水泥初凝时间



9

摊铺碾压

应采用立模法机械摊铺施工,施工最低温度应在5℃以上。摊铺作业应严格控制每压实层厚度,采用钢轮振动和轮胎压路机组合的方式碾压密实



10

视频监控

具备较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



11

制度

方案

专项施

工方案

已出具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



专家组

意见


综合验收结论:

验收组成员签字(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建设单位

年月日

设计单位

年月日

监理单位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年月日

本表格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2

智慧快速路工程沥青面层混合料开拌前条件验收表

工程名称


地址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验收

类别

内容

验收要点

施工

自检

结论

1

样板

实体

现场考察该制作基地拌和、摊铺的已施工路段



2

材料

集料、沥青

JTG F40的4.2、4.6、4.8、4.9



3

矿粉

JTG F40的4.10



4

纤维稳定剂

JTG F40的4.11



5

设备与

环境

拌和设备

JTG F40的5.4



9

原材贮存

沥青按品种、标号分开存放,在储运、使用及存放过程应有良好的防水防雨措施;

有专门的室内或有棚盖的矿粉仓库和纤维稳定剂仓库,并保持干燥不变性



10

运输距离

应充分考虑运输距离及交通堵塞等因素,确保拌和出料后温度下降不超过10℃,且不致因颠簸造成混合料离析(运距不超30km)



11

摊铺碾压

设备

宜采用振动压路机、钢筒式压路机,SMA不宜采用轮胎压路机,平衡梁宜采用非接触式



12

视频监控

具备较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



13

制度

方案

专项施

工方案

已出具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批通过



专家组

意见


综合验收结论:

验收组成员签字(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建设单位

年月日

设计单位

年月日

监理单位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年月日

本表格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建设、设计、监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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