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工程2021年二季度综合检查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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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两级党委及政府关于遏重大控较大相关决策部署,认真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高市直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根据《绍兴市建设施工领域“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绍建安办〔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年度检查计划安排,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二季度综合检查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市质安中心受理监督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 检查时间

2021年5月底-6月初

三、 检查重点

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主要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主要是原材料质保资料,各类验收情况,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

4.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台账情况。主要是深基坑、盾构、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高处作业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台账。

5.现场文明施工、扬尘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四、 检查要求

1.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备查。

2.各相关单位提前将内业资料和安全台账整理归档,集中于施工现场留存备查。

3.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形成检查通报,要求各参建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回复由建设单位统一汇总上交我中心,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将提请市建设局实施行政处罚。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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