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市直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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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双节”期间市直工程“遏重大控较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中心工作部署,经研究我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市直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质安中心受理监督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快速路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31日起

三、检查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台账;

2.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确认相关台账资料;

3.各类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自查、自检台账及日常维保台账;

4.各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各类起重机械施工现场运行安全状况;

6.起重吊装在冰冻雨雪严寒天气下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完成自查并形成记录备查;

2.各相关单位提前将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台账资料整理归档,集中于施工现场留存备查;

3.我中心将聘请起重机械专家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形成检查通报,并要求各参建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回复由建设单位统一汇总上交我中心。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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