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23-004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9-28
主题分类: 其他
《绍兴古城消防安全保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8  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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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和提升古城消防安全,有效解决古城内建筑火灾风险高,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困难,更新改造消防审批依据不足、审批程序不明等系列难题,市名城委将《绍兴古城消防安全保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编制纳入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清单,明确由我局牵头,经协调,会同市名城办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起草编制了《方案》。

二、起草依据

《方案》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结合绍兴古城实际编制。同时,充分借鉴吸收了江苏、广东、云南等省市的经验做法。

三、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绍兴古城”和“街区”范围。“绍兴古城”是指越王勾践建城以来各个时期不断演进形成的历史城区,其范围为绍兴市越城区环城河外侧河沿以内的区域。街区”是指古城内越子城、八字桥、书圣故里(蕺山街)、鲁迅故里、阳明故里(西小河、新河弄)、石门槛、前观巷、团箕巷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

四、政策内容

《方案》共7章57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组织和责任、火灾预防、建筑消防、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附则等7部分内容。

(一)总则。主要指出方案制定依据、保护原则,明确保护范围。《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最少干预、多措互补、控小灭早”的古城消防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思想,力求做到风貌保护与消防保护兼顾、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并举,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保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二)消防安全组织和责任。主要明确属地政府、市名城办、建设、消防、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的职责。

(三)火灾预防。主要明确公共区域的消防技术措施及管理要求;明确新建和改建项目相关审批要求。一方面,从防火间距、消防供水、消防应急导向标识、消防电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另一方面,提出古城更新利用的消防分级审批政策: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既有建筑实施改造的,可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300平方米以上的,满足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可委托消防专业研究机构开展火灾风险评估,经专家论证后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街区整体或局部开发利用时,可通过编制具体的防火保障方案控制整体火灾风险,经专家论证后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

(四)建筑消防。主要针对建筑单体,明确其内部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古城内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建筑在进行保护性修复、开发利用或改变原有使用功能时,应按照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三类,分别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通过不同程度的消防举措,实现不同类型建筑风貌保护与消防保护的平衡。

(五)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从消防设施、用火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巡查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方法频次及主要技术要求,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具备可操作性的指导依据。

(六)灭火救援。主要从消防站建设、消防通道设置、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三方面明确灭火救援相关要求。一是消防站建设,提出“消防总站-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前置点”的三级救援架构,层层渗透消防救援力量,实现“灭早控小”;二是结合绍兴古城街巷狭窄的特点、构建“消防艇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摩托车道”的立体救援网络,实现水陆联合灭火救援;三是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与编制主体,提出消防演练演习的具体要求。

(七)附则。主要进行名词解释,明确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文件印发日期为2023年4月6日,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管理处

解 读 人:毛红卫/夏亮

联系方式:0575-8513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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