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工程春节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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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工程春节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暨第一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市直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绍市质安〔2024〕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市质安中心将于1月下旬开展市直工程春节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暨第一季度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质安中心监督范围内的智慧快速路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综合管廊)。

二、 检查时间

(一)2024年1月21日前,各项目责任单位自查自纠。

(二)2024年1月22日起,市质安中心按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三、 检查重点

(一)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各项目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等方面情况,包括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混凝土强度,隐蔽工程验收,大体积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落实等内容。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订、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各类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运行安全管控情况;春节停复工、值班值守安排及相关准备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用电、动火审批、消防设施设置及消防临时用水情况;检查电焊机“加芯赋码”“人、证、机”有机统一和浙里焊模块上线情况;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宿舍、厨房等临时用房的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电器线路穿管保护情况、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情况。

(五)有限空间作业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监管责任人到位情况、审批监护措施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及台账记录,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现场监护、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制度措施建立并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使用安全设备器材情况。

(六)冬季施工。重点检查冬季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冬季混凝土施工及养护等质量管理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冬季安全施工培训情况;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异常天气措施落实情况。

(七)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八个100%”要求等情况;工地现场建筑材料分类有序堆放,外脚手架安全网设置全封闭,干净整洁,施工垃圾和生活区垃圾及时清运等落实情况;施工围挡是否坚固、稳定、整洁无破损。

四、检查要求

(一)强化认识。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的严峻性,强化落实春节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施工质量有保障、消防措施到位、安全生产可控。

(二)加强领导。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做细做实质量、安全和消防检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自查自纠。各项目施工单位要认真严谨制定检查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备查。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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