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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绍兴市委员会 

提     案 

  

  

案由: 关于加强危旧房交易监管力度 确保危旧房交易透明度的建议 

  

提案人 

联系电话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陈惠英 

13757582290 

越城区城南街道华侨社区 

 

附议人 

 

 

 

 

 

 

 

 

 

 

 

 

 

 

 

 

 

 

 

 

集体提案单位 

负责人签名处 

 

 

提案审查 

机构意见 

 

主办: 市建设局

会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越城区府办 

  

  

  

  

  

  

  

  

  

二O二O年 月 日 

  

内容: 

推进危旧房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以绍兴市越城区为例:从2015年8月出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三年行动专项规划及2015年工作计划》以来,已查处城镇危旧房67处,其中C级危房56处,D级危房11处。目前主要的实施方案是:C级危房实施动态监测,D级危房腾空改造。但由于政府目前对危房交易尚未有明确的针对性政策,一些危旧房仍在市场上不断交易。现走访发现,危旧房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值得引起重视。

1、一是经监测确认的C级危房,未经治理在房屋中介市场交易。以越城区城南西江路为例:从直江路口到城南大道路口仅400米左右的路段就有三家房屋中介机构,这些中介对所登记、交易的房屋等级情况均不知情。

二是按规定,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有如实告知房屋信息的义务。但实际操作中缺乏强制卖方尽告知义务的措施。部分房屋中介及买方(也有部分卖方自己也不掌握危房的信息)对危房的信息毫不知情。

三是卖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刻意隐瞒危房信息。而买方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危房交易,影响了买房者的利益,有损公平原则,也极易引发诉讼纠纷。

四是危旧房交易完成后,新房主在不掌握危房信息的情况下居住在危房中,存在严重的居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新房主在购买危旧房后,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进行二次装修,在装修时极有可能破坏房屋的结构受力状态,这对危旧房来说是雪上加霜。倾斜、开裂、掉砖落粉,甚至坍塌的现象随时都会发生,这其中的隐患实在令人胆战心惊。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设立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危旧房屋信息,明确危房等级。有需要的市民可以通过这一平台查询了解房屋信息,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丙类住宅房屋应及时调查摸排,并进行危房登记鉴定,对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应当禁止交易;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允许在强制信息告知的前提下交易。

三是形成危旧房交易管理机制,理清责任主体。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危旧房交易的长效机制,通过部门联动解决危旧房交易中的协调难题。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审查房屋交易时,有涉及危旧房屋的,应当主动提醒告知,保证信息公开透明,维护各方的权益。

四是规范《房屋二手买卖合同范本》,在合同中“房屋基本情况”一栏,需填写房屋是否属于危旧房的标注内容。同时,逐步建立危旧房交易合同档案,明确危旧房等级等信息。

五是制定《危旧房屋装修安全承诺书》,加强危旧房交易的监管力度,在涉及危房交易时,买房人必须在房管部门的监督下现场签字确认该承诺书,中介也必须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承担一定的交易责任。在保证所有信息都准确无误告知的情况下房地产管理处才能批准交易成立,以此制约危旧房随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