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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18-002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8-11-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
转发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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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计价依据(2018版)自2019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二、凡20181231日前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项目,或者虽然工程合同在201911日以后签订,但工程招投标的开标在20181231日前完成的项目,除工程合同或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仍按2010版计价依据规定执行。涉及后续人工费动态调整的,统一采用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三、各地在贯彻施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反映。联系人:吴星 电话:85140391

 

附件: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

绍市建设(2018)340号转发件.pdf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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