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工程2022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01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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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及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和遏重大控较大相关决策部署, 切实做好市直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增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近期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市直工程2022年一季度质量安全检查。现就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分别对市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快速路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基本到位,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措施基本落实,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二、 存在问题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安全方面:个别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基坑积水较多,土方开挖放坡过陡,钢支撑一次性拆除长度过长,春节复工后未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设置不规范;个别施工人员作业未佩戴安全帽以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绳等。    质量方面:车站侧墙及顶板有多处渗水;部分废弃锈蚀严重钢筋未及时退场;部分检验批资料缺失;少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缺监理签字;部分地下连续墙存在渗水情况;风井处积水过多等。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质安中心与轨指中心联合检查,详细问题另行发文通报。

(二)智慧快速路工程

安全方面:施工临时用电设置不规范;部分临边处未设置有效的围护;个别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绳;个别钢结构分包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起重机械缺少专职管理机构及人员;个别标段在吊装过程中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个别钢管立柱用混凝土支墩不符合要求;个别标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等。

质量方面:个别支座存在受剪、脱空、被污染等现象;个别标段防撞护栏钢筋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撞墙外观表面收缩裂缝、气孔较多;湿接缝与横隔板接触处铁皮未清理干净;同条件试块放置不规范;个别钢箱梁内侧涂装局部厚度不足,高强螺栓摩擦面被涂装,局部焊缝不饱满、焊渣未清理等。

(三)房屋建筑工程

安全方面: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配电箱保护零线缺失;装修区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部分临边围护固结不牢固;施工电梯中开入的电动小三轮未及时退场等。

质量方面:个别幕墙转角圆弧缺龙骨,底部缺封口;局部地面平整度差;龙骨偏差错位较多等。

(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部分市直在建工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制度、文件、方案等未更新,防疫制度未及时上墙;个别疫情防控责任人未落实到位;部分标段守小门较松散,对进场人员健康信息核查不严,登记测温亮码等流于形式;项目部办公室、食堂等日常消杀记录未及时填写和上墙,个别食堂未设置一米线;个人消杀物品发放欠及时等。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和全员安全责任制,始终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实抓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始终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持续做好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整改落实

针对本次通报内容,各参建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制定方案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并回复。各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以检查整改为契机,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控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请各建设单位统一汇总整改回复并书面报送我中心,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或问题重复发生的,我中心下一步将重点检查、差别化检查;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三)强化过程管控,构建长效机制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三年行动”、“遏重大控较大”攻坚战、质量强省建设、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针对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施工现场过程管控,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切实构建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绍兴市建设工程总体形势稳定。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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