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直建设工程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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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职〔2023〕11号)精神,2023年度市直建设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答辩工作将于11月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资格审查通过的2023年度市直建设工程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对象,共24人,具体详见《面试答辩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答辩报到时间地点:请于11月25日8时30分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11楼1112候试室门口)。逾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答辩资格。

三、答辩人员应自觉遵守《答辩规则》(附件2),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四、答辩参考资料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处下载。

联系电话:85129112

附件:1.面试答辩人员名单

2.答辩规则

2023年度市直建设工程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答辩规则.docx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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