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面清理绍兴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拖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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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滨海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镜湖新区开发办综合事务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面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107号)文件精神,现将《全面清理绍兴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拖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全面清理绍兴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拖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全面清理绍兴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

工程款和工资款拖欠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建设厅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化解账款拖欠风险,保障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欠薪隐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拖欠专项行动工资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目标

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重点,坚决严肃查处各种欠款欠薪行为,2023年底前实现无分歧欠款欠薪“应清尽清、应清快清”,有分歧欠款欠薪推动协商或进入司法程序,加快欠款清偿进度。同时坚决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导致欠薪欠款的违法市场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款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

二、清理内容

聚焦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重点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欠款欠薪。集中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设单位未按约定进行施工过程结算、以竣工验收及审计为理由不结算审核、已结算审核工程不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三、清理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10日前)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清理行动方案,按照“全面、迅速、深入、细致”的工作要求,结合属地区域特点,短时间内梳理构建本地行政区域欠款欠薪的总体框架图,根据分布结构和突出特点进行分类梳理统计,建立完善的动态更新台账,为工程款和工资款拖欠的清理工作打好前站。

(二)深入清理阶段(12月20日前)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级分类处置,明确清理时限、责任落实到人、逐一按时化解。对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按期支付的项目,及时督促责任主体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尽快落实资金来源,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项目,督促限期整改,违规事项逾期未改正的依据相关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的项目,对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此类“三包一靠”行为,如导致拖欠工资款等及时予以督办,情节严重的应配合当地人社部门立案查处,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

各属地主管部门要着力落实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建设、谁监管”原则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谁施工、谁清偿”原则压实总包单位主体责任,“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压实分包单位直接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严守时限,责任到人。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经督办后仍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按有关规定约谈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罚和党政处分。对无争议的欠款和欠薪情形,务必于12月20日前清偿到位;对有争议的,协调相关单位确定协商计划尽快开展,对争议较大难以调和的,建议相关单位进入司法程序。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1月底前)市建设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开展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核查,并将此次专项清理情况纳入对各属地年度考核评价。对严重拖欠工程款和欠薪风险隐患的地区,将加大督办力度,责令每日报送事态进展,常盯不懈。对整治工作不力,未完成清欠任务的地区市建设局将予以通报,约谈相关负责人,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底前)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欠款欠薪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时分析分类研判当前各类原因导致的欠款欠薪问题,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抓好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和农民工对欠款欠薪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其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引导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克艰纾难,做好清欠工作。

(二)关注隐患项目,强化整治手腕。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把握当前清欠治理政策上的有利时机,主动与财政和金融部门对接,加大政策支持,从源头上为清欠工作寻找解决契机。要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合理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涉众广、风险高的欠款欠薪,最快速度降低社会风险系数,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和人民“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要明确建立督办和约谈机制,对办事不利、阳奉阴违的要坚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打击。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防范。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岁末年初的欠款欠薪监管力度,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快速反应,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分类、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做到应清尽清、应清快清的基础上,谨防引发社会舆情及矛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拖欠工作。

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请于11月3日前报送清理整治具体方案;11月8日前报送附表1-4内容(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12月22日前报送清欠工作总结。

联系人:鲍安琪,联系方式:85131269

 

附件:1.XX区、县(市)拖欠工程款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政府、国企投资项目)

2.XX区、县(市)拖欠工程款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非政府、国企投资项目)

3.XX区、县(市)欠薪隐患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政府、国企投资项目)

4.XX区、县(市)全面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1:

区、县(市)拖欠工程款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

(政府、国企投资项目)

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报送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价
(万元)

欠款金额
(万元)

是否有分歧/争议

清欠进展情况(包括清欠时限要求)

清欠责任人

备注

1










2










3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区、县(市)拖欠工程款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

(非政府、国企投资项目)

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报送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价
(万元)

欠款金额
(万元)

是否有分歧/争议

清欠进展情况(包括清欠时限要求)

清欠责任人

备注

1










2










3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区、县(市)欠薪隐患项目治理工作统计表

 

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报送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涉及欠薪人员数量(人)

涉及欠薪金额(万元)

解决欠薪进展情况(清欠措施、时限要求)

备注

1








2








3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区、县(市)全面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名单

 

类别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负责人





责任科室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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