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房地产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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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上虞区建管中心,滨海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镜湖新区开发办综合事务部,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扎实做好我市房地产领域2023年度根治欠薪工作,及早解决上年度存在欠薪隐患的房地产项目,有效防范化解欠薪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2023年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及市领导关于《关于商品住宅建筑工地欠薪问题专报》的批示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各地建设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2023年度根治欠薪工作。同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压实总包单位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履约责任,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筑牢各方欠薪隐患防患化解防线,务必紧盯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时间节点,全力做好2023年房地产领域清薪维稳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促进联动处置。各地建设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力社保部门、公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部门联动,积极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最大限度保障各部门信息同步,形成隐患发现、核实、处置、办结的工作闭环,确保已掌握的房地产领域欠薪问题于3月底前妥善解决,确保新的房地产项目不发生恶性群体性欠薪事件。

三、细化过程监管,强化资金管控。各地建设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实时掌握属地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风险等级,分“红、黄、绿”三档统计管理。风险楼盘制定“一楼一策”,重点推进恒大、祥生等项目风险化解。统筹资金保障,强化预售资金账户监管,实行全过程严格把控,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实施重点监管。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必须用于包括农民工工资以及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相关支出。

四、加大惩治力度,加强信用管理。各地建设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要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重点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易引发欠薪问题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厉打击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等恶意讨薪行为,配合执法机关对其严肃处理。要将涉及到恶意欠薪问题、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扣除相应信用分。根据信用评级将不良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对象、加强检查频次,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激励性评价等挂钩,实行差异化管理。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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