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23-001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4-2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市建设局关于修改《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4  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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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对《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绍市建设〔2022〕52号)部分内容实施修改。

一、修改内容

(一)第(七)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周期由3个月修改为“1个月”。

(二)第(九)条信用等级修改为

房建:

A(优秀):105分以上(含),

B(良好):95—105分(含95),

C(一般):85—95分(含85);

D(较差):85分以下。

市政:

A(优秀):103分以上(含),

B(良好):88—103分(含88),

C(一般):85—88分(含85);

D(较差):85分以下。

E(差)。

(三)第(九)条信用等级直接降为E级的第2点,修改为“发生转包、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第(十)条第一款发生虽未亡人但社会影响比较恶劣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一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3个月”。

(五)第(十)条第二款发生一般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一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6个月”。

(六)第(十)条第三款发生较大事故的,信用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下降二级,降档有效期修改为“12个月”。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原《绍兴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绍市建设〔2022〕52号)同时废止。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管理办法实行动态调整,并公布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毛红卫/王丽娜

联系方式:0575-8513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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