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在建工程2024年第一季度市场行为及合同履约管理考评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8  08:4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分享:

各平台公司、市直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关于开展市直建设工程市场行为及合同履约管理季度检查的通知》(绍市建市〔2023〕4号),我中心联合市造价站对市直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第一季度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4个项目,其中3个智慧快速路项目及1个管廊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4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部分项目的工程款预付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办理。

(二)施工单位:亚运城市提升镜水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工人未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考勤、工人工资确认单由他人代签;亚运城市提升镜水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及绿云路(凤林西路以北-329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П标段(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社保问题;绿云路(凤林西路以北-329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未录入实名制系统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合同约定由分包单位提供辅材问题;部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台账不齐全。

(三)监理单位:亚运城市提升镜水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存在监理通知单未编号;部分监理人员社保证明未提供;部分监理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系统等问题。绿云路(凤林西路以北-329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П标段(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月报中监理通知单数量与实际不符,超危工程施工方案报审不规范,特种人员经常报审材料不统一不规范,未制作特种人员、大型机械设备、原材料进场总台账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闭环整改。建设单位要压实首要责任,对照整改通知单将资金拨付等问题解决,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问题,于整改通知单要求日期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市建管中心与市造价站,落实闭环管理。

(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举一反三,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自查,坚决遏制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关于进一步规范绍兴市建设领域保障在线与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市建设〔2023〕52号)要求,规范管理,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

(三)信用惩戒。对于检查中发现涉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场、现场行为问题,将依照《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16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相关条款扣除信用评价分。对于问题严重项目,将提高检查频率,拒不整改项目从严从重处罚。

 

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4年4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