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在建工程2024年第四季度市场行为及合同履约管理考评结果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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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平台公司、市直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关于开展市直建设工程市场行为及合同履约管理季度检查的通知》(绍市建市〔2023〕4号),我中心联合市造价站对市直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第四季度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4个项目,其中2个轨道交通项目及2个智慧快速路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4份,总计发现问题32条,扣除监理单位信用分0.5分。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部分受检项目未及时将工资性工程款汇入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施工单位: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SXGD2B-TJSG-08标段)存在工程前期部分工人工资未由总包单位代发、劳动合同编号与花名册不一致;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车站(含区间)机电安装、装修工程、轨道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有滞后现象;有些项目现场抽查部分工人未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考勤;个别项目未在现场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支的证明。 (三)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车站(含区间)机电安装、装修工程、轨道工程总监孙建军季度考勤率未达60%、现场无法提供监理规划、砼浇筑报审资料等重要资料、旁站记录缺少部分内容。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危大工程档案未独立成档,危大工程未实施专项巡视、缺少部分旁站记录等诸多问题;部分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未全部录入实名制系统考勤。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闭环整改。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问题,相关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10个自然日内回复,同时举一反三,落实闭环管理。 (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举一反三,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自查,坚决遏制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按照最新《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 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 (试行)》(浙人社发〔2024〕71号)文件要求,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 市建管中心联系人:赵天辛,85666255;市造价站联系人:赵俊,85202047。 附件:《信用扣分项目清单》
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5年1月9日
附件:信用扣分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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