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
||||||||
|
||||||||
绍兴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因原保护规划于2020年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复,现将规划文本、图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