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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直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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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职〔2025〕6号)精神,2025年度市直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将于11月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资格审查通过的2025年度市直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对象共17人,具体详见《面试答辩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答辩报到时间地点:答辩人员请于11月22日上午9: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11楼1112候试室门口)。逾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答辩资格。 三、答辩人员应自觉遵守《答辩规则》(附件2),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四、答辩参考资料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处下载。 联系电话:85129112,联系人:王萝莎 附件:1.面试答辩人员名单 2.答辩规则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 面试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2: 答辩规则 1、考生应在答辩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指定候试室报到,并按抽签顺序就坐。迟到者不得参加答辩。 2、考生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交由候试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待答辩结束后签字领取。严禁将手机、复习资料等物品带至答辩室,发现携带的作零分处理。 3、考生在答辩过程中禁止通过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所在单位或个人信息,否则成绩作零分处理。每位考生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考生在答辩结束后须立即离开答辩试场,不得再次进入候试室接触未答辩人员,不得向未答辩人员传递有关答辩试题信息,如发现,双方成绩作零分处理。 5、考生持假证件参加答辩、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答辩的,一经查实,答辩成绩作零分处理,并按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6、关于答辩试题:答辩试题按专业类别各有两套试题,考生进入答辩室后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一旦确定不得更换。现场会下发草稿纸,请勿在试题上进行标记。 7、考生有其他作弊、扰乱现场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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