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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20-011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11-2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文字号: 绍市建设办〔2020〕98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6—2020—0004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14: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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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建设局,上虞区建管中心,镜湖新区职能处室(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号)和《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绍市建设办〔2019〕50号)有关要求,对本部门2020年11月20日前制定(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并主办)和原市建管局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市建设办〔2020〕98号附件.doc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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